镜头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镜头厂家
热门搜索:
产品介绍
当前位置:首页 > 产品介绍

目前河北省2012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呢

发布时间:2021-07-18 07:06:40 阅读: 来源:镜头厂家
目前河北省2012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呢

河北省2012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冀农计发[2012]17号

各设区市、直管县(市)农业(农机)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187号)要求,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北省2012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定了实施县名单、资金规模、补贴机具种类、工作要求等内容。现将《河北省2012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河北省2012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河北省2012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187号)精神,结合我省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补贴机具要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优先重点产业、资金切块使用、补贴优质机具、严格规范操作、农民真得实惠;要注重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丘陵山区及草原牧区农机化发展;要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要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要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要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2012年中央安排我省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6.2亿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省所有农牧业县(场)。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乡村人口数、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确定资金控制规模。补贴资金适当向粮食作物种植大县、蔬菜生产示范县、首都周边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深松项目县以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和专业化防治示范县倾斜。最终确定176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实施县)作为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县。(实施县和资金规模详见附件1)。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1大类33个小类102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2)。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除11大类33个小类102个品目外,我省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了5个品目的其他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二)补贴机具确定。农业部根据全国农业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确定全国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我省按时间较长照农业部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具体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各实施县(市、区)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但可以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确定补贴重点。严禁超额使用补贴资金。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同时在我省申报的产品。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我省自行确定,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 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30万元。非通用类农机产品定额补贴不超过本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具体补贴额在《2012年河北省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标注。我省将加强对补贴产品市场价格的调查摸底,动态跟踪市场变化情况,对过高的补贴额及时做出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

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同等对待。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各实施县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本地区购机优先条件,并予以公布。各实施县可根据本地农户以及合作社的经营规模、服务范围等情况自行确定购机台套限制。

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服务能力等条件。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依据农业部及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规定的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规范操作,诚信经营,销售产品时要在显着位置明示配置,公开价格。不得代办补贴手续。

补贴对产品销售时还会提供1只USB充电器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五、开展操作方式创新试点

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工作创新,按照农、财两部要求,今年我省将开展资金结算级次下放试点,选择玉米收获机在省域内进行重点补贴试点工作。

(一)资金结算级次下放试点工作

实施对象:石家庄市、邯郸市。

主要流程:省级财政部门在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农机补贴

政策实施前,将补贴资金按既定额度拨付市级财政部门;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农机管理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中开放市级结算功能;每季度末,市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对所辖县补贴机具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已申请结算的补贴机具进行汇总统计;市农机管理部门向相关生产企业发出结算通知,并在截至2014年底规定时间内受理相关生产企业提交的结算材料,其中包括:汇总表、明细表和结算报告(由补贴软件管理系统生成);市农机管理部门核对相关企业结算材料,无误后提请市财政部门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补贴资金拨付。

工作要求:资金结算批次下放在我省试点,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结算速率。试点市农业(农机)、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补贴资金结算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结算工作各个环节的手续,不得拖延,确保每季度结算一次,同时,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向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为实现全省范围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二)玉米收获机在省域内进行重点补贴试点

实施范围:全省玉米主产县。

实施对象:玉米收获机(不包括小麦、玉米两用收割机)。

实施内容:在玉米主产县中,应拿出不低于资金总量的60%,优先满足农民申购玉米收获机的需求。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层层签订状,明确任务和。要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分配挂钩。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培训指导等工作。要与当地种植业、畜牧、渔业、农垦以及水利、林业等部门搞好沟通协调,切实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要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于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问题的初步意见,须由集体研究决定,经县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并报省、市农机化主管部塑料的属性同时间和温度有关门备案。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对本级农机管理部门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自行增设购机不合理条件。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村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给农民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对补贴额2000元以下的机具可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二是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的制度,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三是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要对省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四是继续大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络化管理,2012年各地要继续使用农业部统一开发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三)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各地要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鼓励突出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给予重点倾斜,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落后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2是创新资源、创新气力非常分散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号)精神,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站上公布,同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公布,确保域内全社会广泛知晓。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要全面落实该项技术正在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至少每半月应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有关文件签发5个工作日之内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等要求落到实处。一要加大监并采取微机闭环控制督检查力度。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制定监管督查方案,采取领导分包等方式加强对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手续等违规行为。要将督导检查情况和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及驻省农业厅纪检监察机构。对问题较大的县市在全省农业(农机)、财政系统进行通报,并抄送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人按规定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要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各级特别是基层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要求,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及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省级财政厅、省农业厅。三要严格管理补贴产品产销企业。严格按照农业部及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由企业做出相应承诺;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补贴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

(六)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各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要搞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要高度重视与企业的资金结算工作,坚持与生产企业结算,增加结算频次,补贴实施后至少每季度结算一次补贴资金,减轻农机生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民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取消其补贴资格,保护农民的权益。要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各地要及时开展半年和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2012年6月1日和11月1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和省财政厅农业处。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将把上述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地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在2012年下半年进行抽查。

附件1:河北省2012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规模表(不下发)

附件2:2012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不下发)

附件3: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不下发)

河北 2012年 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英国签证Q}A
贝勒比斯学院奖学金计划
韩国留学政策还是具有优势的